2017四川屏山县委统战部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招1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开考比例
岗位:机关工勤,名额:共1名,开考比例:1:2。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责任心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
3.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10年(含10年)以上,近5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4.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6月15日),具有屏山县户籍,男性。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纹身,无癫痫和精神病史,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6.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癫痫和精神病史。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机关工勤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公开招聘只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地点为中共屏山县委统战部办公室(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A号楼10楼A1010)。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考核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含户口薄复印件),所在支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现场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红底1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通知单》。
招聘岗位所具备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基本理论、档案管理、信访接待、驾驶等相关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通知单》。
取笔试成绩前三名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报考者对统战知识认知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三)体检。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审、考核。
政审考察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按总成绩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政审合格后在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中共屏山县委统战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屏委办〔2004〕40号)的规定执行。
(二)管理。
实行聘用制,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聘用期限实行一年一签,如聘用人员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本人意愿离岗可提前解聘。
六、特别提示
1.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补充等事项,将函告报考者,报考者不按要求提供补充事项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将商请宜宾市屏山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和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由中共屏山县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1-5720077
原标题:中共屏山县委统战部关于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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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山县委统战部
2017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