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张家口市赤城县人民政府招聘卫计系统医技人员公告【招40人】
(四)考核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品德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依据招聘方案规定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用人选,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考试组织单位提出,考试组织单位将及时组织调查处理,核实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和管理
1、被聘用人员要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正式上岗。
2、本次招聘的医技人员,试用期一年,享受新录用高校毕业生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经县政府批准,办理手续;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在五年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后经县政府批准予以办理手续,否则不能。
3、本次聘用的医技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10年以上方可调动。
五、其它事项
1、参加报考者进入合格分数线的,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择优聘用,凡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应聘资格。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为了接受群众监督,设举报监督电话:
0313-6312164 (县纪检委、监察局)
0313-641101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原标题:2017年度赤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医技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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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赤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医技人员岗位表.docx
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