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人】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后,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包括《申论》和《公共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两科合并作一堂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
(四)资格审查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资审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资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学历是指普通高等毕业文凭;应届毕业生未及时取得毕业证的,资审时须提供由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核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原件;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认定结果为准)。
3、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五)面试
1、面试人选:资审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成绩合成
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申论成绩×50%+公共知识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八)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有不合格者,则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个人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