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疗卫生;2014年雅安市医护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82人】
(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 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以上四项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4月22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雅安市大众路19号)办理加分手续。为方便广大考生,我局将于4月19日、20日下午14∶00-17∶30安排值班人员办理加分手续。
加分对象中第(1)—(6)类人员,提供的加分材料包括: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考生信息表、准考证。
加分对象中第(7)类人员,提供的加分材料包括: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 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身份证;5.考生信息表、准考证。
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核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2014年4月25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其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确定并通知到每位考生,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原则上在2014年6月10日前结束。
1.资格复审。负责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单位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若成绩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3∶1比例的,其岗位报考并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各资格复审单位将于2014年5月13日—14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如系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年限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本阶段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面试方式由负责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单位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自行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