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慈利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2人】
(二)面试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由慈利县委政法委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由慈利县委政法委在面试前3日提前通知考生。
(三)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由慈利县委政法委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慈利县委政法委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慈利县委政法委组织,考察的重点是针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慈利县委政法委根据空缺名额,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慈利县委政法委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被聘人员办理工资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2.报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慈利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告。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八、报考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0744--3225733(县委政法委政工室)
监督举报电话:0744--3222133(县委政法委)
0744—3222324(县委组织部)
0744--3368598(县人社局)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务院令第652号,原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人社发[2014]70号文件执行。
原标题:2017年中共慈利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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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利县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慈利县委组织部
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