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炎陵县选调公告【招13人】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实践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为文字综合能力及适合岗位能力。
3、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实践能力测试人选和面试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后,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实践能力成绩×4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笔试、实践能力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 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实践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炎陵县政府公众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入的人员,正式确定为公开选调对象,并依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炎陵县纪检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开选调过程中,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搞非组织活动等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进行组织处理。
5、本《公告》确定的选调条件等,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县委组织部通过炎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及时公告。
咨询电话:0731-26222354 (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1-22371005(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原标题:2017年炎陵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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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2、2017年炎陵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定).doc
附件4、炎陵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炎陵县委组织部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7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