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临沂公告 招526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重要提示: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职位,请报考人员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及时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lyrs.gov.cn(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http://rsks.lyrs.gov.cn(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及《2014年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需上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单位初审。市直用人部门(单位)和县区(开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本单位或本县区(开发区)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指定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下载打印《临沂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临沂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6月2日(8:30—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办公楼九楼门厅(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市人才规划大厦)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 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 证明和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
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或减免考务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等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报考市直机关选调生岗位的基层选调生无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直接按要求缴纳面试费用。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经续聘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续聘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乡镇机关相关职位的我省高级技工(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进入面试的,要出具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向用人部门(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在规定时间内,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