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浠水县乡镇建设服务中心岗位招聘公告【招15人】
(3)近三年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均不得参加此次招聘考试。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上岗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经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浠水县电视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
5、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为《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涉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时;地点:浠水县县委党校。具体要求见准考证。
6、成绩公示。
根据笔试情况,以笔试分数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15名拟录对象。若第15名分数并列,则对并列者进行笔试加试,以加试笔试分数高者为第15名。加试时间为笔试分数公示后的第三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浠水县电视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进入自主选岗程序。
7、自主选岗。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的第二天上午8:30在县住建局六楼集中选择确定岗位。由县住建局邀请县人社局、县公证处和部分乡镇代表全程监督。选岗工作由县住建局委托县公证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笔试分数从到低分的顺序(其中,若分数有并列者,则于选岗工作开始前以抽签方式确定并列者的选岗顺序),依次选择乡镇中心岗位。
7、签订合同。
各录取人与自主选择的乡镇建设服务中心现场签订劳动合同书,建立劳动关系。县人社局、县公证处和部分乡镇代表现场监督。
若录取人不参加自主选岗程序,或参加了选岗,又不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书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由空缺岗位所在的乡镇建设服务中心自主聘用人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4103262
监督举报电话:0713-4103250
原标题:浠水县乡镇建设服务中心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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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