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4人】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等有关事宜,可登陆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询。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将本人档案、《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正式聘用的人员须在石柱县服务满5年后方可向县外流动,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培养费和违约金。
六、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报名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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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柱县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 石柱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