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2014上半年四川泸州市江阳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25人】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本人学生证和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非教师岗位面试时间暂定在7月19日,教师岗位面试时间暂定在7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2.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