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双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0人】
四、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要求的人社部发 [2010]19号、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执行,并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随机抽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县人社、组织、编制、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对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考核时自动放弃该岗位,不予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受纪律处分在处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六、公示与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对象,将拟聘对象及拟聘对象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市人社局审定后,按报考岗位进行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且五年内不得流动。
七、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正式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八、回避与纪律
(一)凡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招考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八个严禁”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
原标题:双峰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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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