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水城县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及财务人员580名简章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进入面试,但该职位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笔试成绩为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含加分占7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3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按照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末尾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递补对象。。
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县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抽人组成若干个考察组对入围考生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或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被取消资格的空缺职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7.截止到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视为考察不合格。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