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4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选聘方式。
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发布招聘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使用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tsfda.gov.cn /)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三、招聘对象、人数、条件
(一)对象及人数
食品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1名;营养与食品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1名;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2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2017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考生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9月(含9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tsfda.gov.cn /)和“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2017年9月18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307房间(唐山市建设北路62号,联系电话:0315-2038897),应聘者现场报名,接收报名材料。
2.2017年9月17日,在“第二十届唐山中国陶瓷博览会人才技术交流大会暨第七届河北省沿海经济隆起带高级人才洽会”设置展位,应聘者现场报名,接收报名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