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阜阳阜南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招100人】
(4)缴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标准,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笔试费用,两科90元,采像费10元,合计100元;
(5)建档。建档组收取审核确认后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建立报名档案。
(二)统一笔试
笔试分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按70%折合;公共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按30%折合。为了招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科目设最低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2014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专业科目考试,下午 3:00-5:00公共科目考试。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7月2日-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场监督。考试现场实行屏蔽,并逐人采像,采像资料刻录光盘备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1:1的比例分职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籍档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包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
在考察过程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造成缺额的,按规定程序、时限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仅限一次)。
体检、考察方案另行制定,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选岗、聘用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按规定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报县政府批准聘用。县卫生局、人社局组织拟聘人员分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岗。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和核定工资手续,县财政局按供给标准核发工资。
乡镇卫生院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相关优惠政策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阜南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6723363(县人社局)
0558—6712249(县卫生局)
监督电话:0558—6712057(县监察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招聘人数计划表
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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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