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临湘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5人】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市委党校招聘的理论教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主要内容是与招聘岗位名称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本次招聘岗位类别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查由临湘市人社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并以临湘市人社局审核结果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党校理论教员岗位面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其它招聘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机会均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体检、考核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规定的合成比例合成招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到低分进行排名,7个工作日内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招聘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临湘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的法律岗位,总成绩相同的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如入围对象均通过或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加考专业基础知识。
2、其他招聘岗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加考专业基础知识。
体检工作由临湘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和体检分合格和不合格。
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面试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中途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依次等额予以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