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荆州市公安县招聘公安县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招2人】
五、面试
1、面试考生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得少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考生可通过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面试入围情况。
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无人替补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3、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类别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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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综合成绩查询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综合成绩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告。
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七、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必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一次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依据该岗位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告。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然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告。
八、聘用管理
1、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告。
2、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未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告。
对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由县人事考试院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5529331
招聘咨询电话: 13098307111
附件下载:报名表.doc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