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黄冈浠水县事业单位招聘117人公告【招117人】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笔试,分单位或分类面试。笔试和面试实行全委托。
1、笔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占录取总分的50%。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实行闭卷考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适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可免笔试,成绩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第一名成绩确定,直接进入面试。
(3)截止2014年6月,在岗的、在黄冈市服务或黄冈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考生,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5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各岗位拟招录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录取总分的50%。
3、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后必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国家《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缺额由报考该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能测评。
4、报考县教育局音乐、美术、幼师等三个专业人员需加试才艺展示,分值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
5、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与拟招录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包括应届毕业生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联系人:徐明一
联系电话:0713—4101818
附件1:2014年浠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doc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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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