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信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32人】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除教师岗位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高校教师岗位采取授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职位需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面试时增加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测试。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不进行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2(小数部分按整数计为1)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通知体检时遇有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统一组织。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 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根据考试成绩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 的顺序确定人选;如仍相同,则年龄大者 的顺序确定人选。
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遇有考核不合格的,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