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洛阳市工业职业学院招聘公告【招40人】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3年,占地面积1261.86亩,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旅游城市——南阳。2010年被省政府确定为“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被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2012年7月,作为全国一所高职院校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2017年6月,被河南省推荐为国家高职优质校。2017年,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对全国1346所高职高专院校及地区竞争力评价结果显示,在全国排名36位、在河南省75所专科院校中排名第1。2017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总数35项,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院校获奖数量中位列第7名,是河南省一所进入全国排名20强的高职院校。
学院在校生19000余人,设置机械工程学院、机电自动化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应用外语与国际教育系、环境工程系、基础科学教学部、社会科学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艺术教育中心等12个教学院、系、部、中心和继续教育学院、星光机电学院、中光学光电学院、前进化工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有机械类、电气电子类、建筑类、经管类、外语类等62个高职专业和3个本科专业。现有5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骨干建设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军工特色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9个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人事、教务、纪检和用人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5、2016、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博士研究生限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限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生限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 聘用后需至少在辅导员岗工作5年。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五年内不许报考;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网址www.ha.hrss.gov.cn)、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网站(网址http://www.costind-henan.gov.cn/)、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hnpi.cn)发布,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发布为准,发布时间为2017年 11月 9日至 11月 1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 11月 13日至11 月 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正常受理。
(2)报名地点: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孔明北路666号,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楼1319人事处办公室;从火车站或汽车西站乘3路、15路、21路、24路即到)
2.报名要求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及全部学历和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者是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原件审验退回,复印件留存,填写《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hnpi.cn/webs/rsc/index.jsp)通知公告栏。
,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