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湖南长沙县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98人】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6、报考县政府办选调岗位、县法制办选调岗位的人员,待差额考察后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县政府办文字综合招聘岗位、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新媒体运营岗位、县大数据中心招聘岗位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全过程。在公开招聘(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县政府办选调岗位、县法制办选调岗位实行差额考察。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5、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十三、人员确定及公示
1、体检、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选调)人员。
2、拟录用(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有关手续,拟选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转任)手续。
3、对录用(选调)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4、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所有录用的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编内人员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5、招聘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6、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四、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11459、0731-84091326(仅限上班时间)
十五、其他
1、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2、报考咨询
(1)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31-84011089、84024416,传真号码:0731-84024416;(仅限上班时间)
(2)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二《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表》。
3、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选调)考试的,责任自负。
4、本简章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长沙县2018年2月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附件1-3.xls
1、长沙县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表
3、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2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