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雁江区第八小学考聘川中丘陵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改革试点班教师公告【招10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全区中小学生信息化技术运用水平,切实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资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资阳市中小学基于信息化条件下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教体发〔2017〕121号)文件精神,雁江区决定在雁江八小举办川中丘陵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班,为改革试点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决定面向区内、外小考聘试点班所需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聘及名额
本次考聘小学教师10名。(详见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第八小学2018年公开考聘川中丘陵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班教师名额分配表》)。
三、考聘范围和对象
雁江区内、外小的在编在职教师(包括城区教师和乡镇教师)。
四、考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二)年龄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其中37周岁以上(1981年2月22日以前出生)者学历中师及以上即可,37周岁以下(1980年2月22日以后出生)者学历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近4年(2014年2月至2018年1月)连续担任报考学科的教学工作经历(其中信息技术教师近4年有1年及以上从事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的经历即可),且教育教学质量优异。
(四)在任教期限内,承担过公开课(示范课、研究课、竞赛课、优质课)。
(五)身体健康。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在处限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因“三乱”行为受过查处的;
5.违规信访、出现安全事故受到通报批评的;
6.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规定的。
五、考聘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含答辩)、教育教学业绩评估的方式进行。由雁江八小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纪委的全程监督。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18:00前。
2.报名办法:
报名者如实填写《资阳市雁江区第八小学2018年公开考聘川中丘陵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班教师报名表》(附件2),于2018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18:00前发送到邮箱18816761@qq.com。
3.报名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者须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等(含信息技术相关内容),计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要求:
(1)2月22日到雁江八小考务办交考务费及教育教学获奖证书原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2)带好身份证、准考证于2月23日上午8:50-9:50参加笔试。
3.笔试地点:雁江八小。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8年2月23日下午在雁江八小公示栏公布。报考者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于2018年2月24日9:00时前向雁江八小提出书面申请,由负责监督的部门组织查分,查分结果于2018年2月24日11:00时前在雁江八小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含答辩)人员名单。2月24日下午2:00进行面试
(三)面试(含答辩)
1.按报考者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各学科面试(含答辩)人员,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
2.面试内容为说课或讲课,答辩内容为本学科教育教学理论及策略。
3、计分采用100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或讲课60分,答辩40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