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雁江区第八小学考聘川中丘陵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改革试点班教师公告【招10人】
(四)教育教学业绩评估
根据本校岗位晋级中的教育教学业绩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五)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含答辩)成绩×55%+教育教学业绩评分(根据我校岗位晋级中的教育教学业绩评分标准进行评分)×15%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办法
(一)按照报考学科、考聘名额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含答辩)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学历相同、全日制优先)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学科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获得拟聘用的教师如实填写《资阳市雁江区第八小学2018年公开考聘川中丘陵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班教师拟聘用登记表》,于2月25日12:00以前交到雁江八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学科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雁江八小公示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纪委、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流动(聘用,下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流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流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流动。
八、聘用
经考试、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流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及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并与签定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问题说明
(一)拟聘用的教师,其专业技术职务将按照《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川职改〔1991〕8号)等文件规定。
(二)拟聘用的教师,必须服从的管理及工作安排,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本次考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问题,请向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委、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反映。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以资阳市雁江区第八小学解释为准。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委监督电话:028-26216000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咨询电话:028-26215776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18982990456、18982991456
雁江八小咨询电话:张老师(15308359981)
罗老师(13739435883)
黎老师(13508047843)
原标题:资阳市雁江区第八小学关于公开考聘川中丘陵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班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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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资阳市雁江区第八小学公开考聘川中丘陵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班教师名额分配表.doc
2018年资阳市雁江区第八小学公开考聘川中丘陵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班教师报名表.doc
2018年资阳市雁江区第八小学公开考聘川中丘陵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班教师拟聘用登记表.doc
资阳市雁江区第八小学
2018年2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