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选调生考试公告(400人)
(三)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6月中旬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省委组织部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市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山西省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和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市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地区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足额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报考地区所在市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地区职位计划选调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市委组织部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体检执行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应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地区人选缺额的,从同地区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