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选调生考试公告(400人)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各市委组织部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由所录用的县(区、市)委组织部与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选调名额取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各市委组织部综合考生考试考察、所学专业、职位需求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工作岗位。选调生到岗工作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如考生不服从分配,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
八、其他
1、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重点培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报山西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录用。
3、省、市、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4、选调生在被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5、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本公告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选调生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7日
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