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告(6928人)
三、考录程序
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笔试之后,选调生考录程序单独进行,另行公告。
公示前,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依次递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职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职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部门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
⑴网络报名。具体方法登陆新疆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须登陆新疆网站报名系统,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程序会自动提示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并提交各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是否通过系统会自动提示。
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考。
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则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
⑵现场报名。党群机关、政法机关现场报名要求附后(附件4)。
2.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和低(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州、市)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长、分值详见准考证)
1.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试卷按县(市、区)及以上机关、乡镇机关分级命制
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
2.《公安专业科目》
公安机关(含特警)、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2018年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6)。
3.《汉语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考生须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