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建湖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3人】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本、专科毕业生;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建湖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4月3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建湖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建湖县城人民南路908号,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南九楼915室)
联 系 人:周春富
联系电话:0515-86213826,0515-86212139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只能在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或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择一类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建湖县卫生计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身份证;(4)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及相关资格证明;(5)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卫计委、人社局共同组织资格审核。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情况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报考县人民医院,其余学历者报考镇卫生院或县第三人民医院。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8年4月16日到建湖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6.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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