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昌市宜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19人】
7.资格初审及其他
(1)报考资格初审由宜都市人社局、宜都市教育局和宜都市司法局负责。其中招聘主管部门为宜都市教育局的所有岗位资格初审由宜都市教育局负责;招聘主管部门为宜都市司法局的岗位由宜都市司法局负责;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由宜都市人社局负责。宜都市人社局、宜都市教育局及宜都市司法局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内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内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在宜昌市内任职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内任职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本次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以上两类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宜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宜都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4)宜都市国土资源局乡镇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综合管理2岗位和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土地与房屋征收审核中心征收协调管理岗位为定向招聘在宜都市内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工作经历栏详细写明岗位条件要求具备的工作经历。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三)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详见附件2。
(4)笔试查询: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宜都市人社局网上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由宜都市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入围的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应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入围对象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该职位无人员递补,应核减招聘职数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都市人社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都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组织。面试由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未按时参加面试者作自动弃权面试,其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则加试笔试)。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都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