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昌市宜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19人】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面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则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中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不符合条件、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证核实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4.聘用。公示结束后,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正式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宜都市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参与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宜都市人社局0717-4837174
宜都市教育局0717-4823132
宜都市司法局0717-4830292
监督电话:
宜都市人社局0717-4823298
宜都市教育局0717-4830538
宜都市司法局0717-4830912
原标题:2018年宜都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1:2018年宜都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8年宜都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doc
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