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经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研究,承德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拟对全县乡镇公共类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12个岗位21个名额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岗位数和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1《丰宁满族自治县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应届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不限定年龄。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丰宁满族自治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简章》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截止《简章》发布日未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题本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有偿提供或抽调专家封闭出题。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2日--2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 —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04室。
联系电话:0314-5979822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丰宁满族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丰宁门户网、丰宁县人社局网下载填写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版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报名与资格审查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报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6.《笔试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0月10日—1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 —5:30)
领取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04人事管理股。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
笔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及时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1)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8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最低分数线。同时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