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普安县矿山救护队招聘救护指战员公告【招17人】
为加强普安县矿山救护队伍建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救护规程》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我县矿山救护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县安监局研究同意,现由我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救护指战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驾驶实际操作、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矿山救护队,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务。
三、招聘计划人数及职位
本次我队共计招聘17名救护指战员,其中15名专职救护队员,2名应急救援车辆驾驶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队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14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9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青年,身高163厘米以上,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有从事一年以上矿山救护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0周岁,优先录用。
应急救援车辆驾驶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需持C1以上驾驶证照,驾龄满三年以上,(持驾驶证B照以上的可放宽到50周岁)限男性。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态度积极,勇于奉献。
4、热爱矿山救护事业,愿意从事矿山救护工作,服从矿山救护队军事化管理制度。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和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脸型特殊不适合配用正压氧气呼吸器面罩的;
(3)有传染疾病,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疾病的,裸眼视力低于1.0的及耳聋者;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矿山救护队三楼会议室。
3、报名联系人:张小路联系电话:0859-7232403。
4、报名时,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需持以下证件及相关材料:
(1)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应聘救援车辆驾驶员的人员需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从事过矿山救护工作的需持矿山救护特种作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本人一寸近期免冠蓝色同底照片2张。
5、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发放时间等候电话通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地点为县矿山救护队二楼办公室。
(二)体能测试、笔试、驾驶实际操作、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相关工作。
1、应急救援车辆驾驶员不进行体能测试与面试,仅考察驾驶理论知识与驾驶实际操作。
2、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体能测试(分值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测试内容:引体向上、爬绳、举重、3000米长跑。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