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普安县矿山救护队招聘救护指战员公告【招17人】
3、笔试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分值100分):救护队员考察高中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职驾驶员考察驾驶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驾驶理论,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
4、驾驶车辆实际操作(分值100分)。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60%,考试内容为驾驶应急救援车辆倒库、百米加减挡、原地调头、陡坡起步、上路行驶、会车等内容。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要求:无纹身,不着奇服异装,不配戴金属饰品,语言表达清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总分20%。
6、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救护指战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 + 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20%。总成绩前15名进入体检。
应急车辆驾驶员总成绩=驾驶理论知识考试×40% +驾驶车辆实际操作成绩×60%.总成绩前2名进入体检(同等条件下,持驾驶证B证以上者优先)。
7、体检相关工作。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标准和《矿山救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由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8、政审相关工作。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政审对象,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政审工作,政审对象需由公安部门出具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公示相关工作。经体能测试、笔试、驾驶实际操作、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县安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试用期人员,与县矿山救护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六、录用管理
(一)本次所招聘救护指战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送往省内有资质的救援培训基地取证培训(应急救援车辆驾驶员除外)。
(二)本次招聘的救护指战员实行一年一聘,根据《矿山救护规程》规定,聘用的救护队员年满40周岁后将不再聘用(应急救援车辆驾驶员除外)。
(三)招聘的救护指战员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实行军事化管理。
(四)所招聘人员身份为县矿山救护队临聘救护指战员,主要从事矿山突发事件的处置、参与矿山事故抢险救援、应急救援车辆的驾驶和县委县政府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人民币150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县矿山救护队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人民币3000.00元/月(含五险),由单位统一安排食宿。
八、纪律监督
为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9—7236075。
九、未尽事宜由普安县安监局矿山救护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普安县矿山救护队办公室:0859-7232403
地址:普安县盘水街道环城东路(未来之星幼儿园往济康医院方向约150米)
原标题:普安县矿山救护队招聘救护指战员简章
普安县矿山救护队
2018年5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