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洛阳市直(幼儿园)考试招录教师公告【招123人】
(七)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与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根据录用职位、专业及录用计划,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考生与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具体录用单位。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的,从考察和复查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五 、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动态“专栏)、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www.lyjyj.gov.cn.org/)或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原标题: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洛阳市教育局2018年洛阳市市直(幼儿园)考试招录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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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洛阳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