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毕节市特殊教育招聘教师公告【招5人】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特殊教育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毕节市特殊教育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网址:http://bj.gzrst.gov.cn/)、毕节教育云(网址:http://bjjy.gov.cn/)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0857-8243953(毕节市特殊教育办公室)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录科)
监督电话:
0857-8222391(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网址:http://bj.gzrst.gov.cn/)、毕节教育云(网址:http://bjjy.gov.cn/)等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次招聘成立毕节市特殊教育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毕节市特殊教育 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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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毕节市第特殊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2018年毕节市第特殊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2018年毕节市第特殊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毕节市特殊教育
2018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