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公告【招275人】
根据《兴国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满足教学工作需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经研究,2018年继续实行县直中小学及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即潋江镇小学,长冈、埠头乡中小学,兴国四中初中部)教师考试选调,试行从农村小学考试选调部分紧缺学科教师到农村初中任教。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选调计划
1.县直中小学、幼儿园考试选调计划
(1)县直小学教师60人:
语文12人、数学12人、英语10人、科学4人、思想品德4人、音乐4人(其中三小舞蹈专业1人)、体育6人(其中男性不少于3人)、美术4人、计算机4人。
(2)县直初中教师52人:
语文10人、数学7人、英语7人、物理4人、化学4人、生物3人、政治4人、历史4人、地理4人、体育2人、计算机2人、美术1人。
另:从县直小学选调县直初中紧缺学科教师9人(单列):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3人。
(3)将军中学初中部教师18人:
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4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2人、历史1人、地理2人。
(4)县直高中教师45人:语文7人、数学8人、英语8人、政治4人、生物4人、计算机4 人、历史1人、地理5人、化学4人。
(5)县城幼儿园教师4人。
(6)原借用人员单列选调30人:选调不分学科,报考学科与同类别选调学科,录取按综合折算后的成绩排名(原借用在进修或局机关的,可以报考参加选调,录取后单位为县直中小)。
2.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考试选调计划
(1)长冈乡小学5 人:语文2人(清秀、石燕各1人)、数学2人(清秀、石燕各1人)、英语1人(大塘小学);
(2)埠头乡小学6人:语文2人(景山、旺口各1人)、数学2人(空军老将军希望小学、旺口各1人)、计算机1人(万时红希望小学)、体育1人(男性,旺口小学)。
3.农村初中紧缺学科考试选调计划46人:数学12人、物理12人、生物12人、化学10人。
二、选调办法
1.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除研究生高中教师、县直小学单报县直初中紧缺学科岗位实行面试外,其他各类岗位统一实行闭卷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学科计划择优录取及选择岗位。
2.分类填报志愿。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按学科填报志愿,按志愿顺序优先录取(报考小学教师的,每人可最多填报三个志愿)。其中报考县直高中教师的,优先录取面试合格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教师,剩余岗位再按到低分录取。报考县城周边乡镇小学的,志愿填报到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按乡镇从到低分择岗。
3.原借用人员参加选调考试,按参加选调考试的学科综合折算后从到低分录取。
4.根据《兴国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凡参加选调择岗在新单位的教师须工作满三年后才可以调动。
5.凡发现瞒报、虚报、提供虚假证明参加选调考试的,取消当年选调考试成绩,且下年度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凡在选调考试中发现有代考、夹带、抄袭、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取消当年考试成绩,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凡在选调过程中有诬告、恶意不实举报或无故上访闹事的,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两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必须是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原已审批同意借用在本系统或本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视为在编在岗,下同),教龄(指实际任教年限,不含代课、见习生顶岗期间教龄,时间计算至2018年9月,下同)符合具体岗位要求。
2.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师德良好,服从管理,农村小学教师有1年及以上村小任教经历或村小教学点支教经历,农村初中教师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经历,本学年按规定完成布置的最低工作量,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以上,并经现任教审核同意其参加选调报考。
3.所任教的学科的教学质量在中等以上(初中和中心小学本校比较,村小全乡比较,由任教在书面证明中注明排名班级总数及排名):(1)属毕业班的以中考、小考成绩为依据,非毕业班的以本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2)教学质量排名,以率、及格率、平均分三项加权综合排位为准。(3)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或小学思品等学科以工作量考核,不作成绩要求。(4)产假或短期病假人员按休假前一学年成绩计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各类选调考试:
(1)两年内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两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纪事件、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3)两年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2017-2018学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4)《兴国县2017—2018学年度初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兴教发【2018】2号)奖惩条款中所列对象。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1.报考县直小学及周边乡镇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
②中专(中师)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以毕业证书为依据,下同),或与现任教学科相同(以书面证明为依据),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以教师资格证为依据)。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报考三小舞蹈专业教师的,所学专业必须为舞蹈专业。
2.报考县直初中教师和将军中学初中部教师岗位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农村初中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或县直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
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与现任教学科相同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其中,报考初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3.报考县直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对象:①初中在编在岗教师(含借用将军中学高中部期满返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②服务期满3年及以上的初中特岗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③本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教龄3周年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脱产学习)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学科均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