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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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充实卫生人员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所属1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8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应届毕业生不包括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五)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首页的“考生入口-网上报名”栏目,在“社会化评价考试”中点击相应的“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14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6日18:00招聘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者报名期间可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因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于11月27日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网(www.pkwsj.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rsj.pukou.gov.cn)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相应考生于11月28日9:00至16:00前,重新改报其他岗位,11月29日单位对改报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2014年11月30日进行终审。考生可于12月1日至12月3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审核结果,终审合格者于12月3日前需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的考生于2014年12月9日始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首页的“考生入口-准考证打印/查询”栏目,在“社会化评价考试”中找到相应入口打印准考证。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考试专业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周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原则上在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二)面试
招聘单位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对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按各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由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生须缴纳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在区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浦口区卫生局按照核准后的面试方案和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浦口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考生,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和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电话
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25—83620823
联系人:严周忠
(二)招聘咨询电话
浦口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025-58184561
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5-58883228
(三)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5888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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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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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