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红河学院招聘编制外党建工作组织员公告【招7人】
四、综合成绩
(一)综合成绩
编制外党建工作组织员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如果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本次招聘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自愿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进行体检、考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将在红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uoh.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与劳动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录用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八、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外党建工作组织员薪酬按照《红河学院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月薪3500元(含五险),根据工作年限逐年递增,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编制外党建工作组织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缴费办法按国家、蒙自市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假期工资待遇(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按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和《红河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录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书原件。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3-3694098(杨老师)
0873-3694779(张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873-3694846(许老师)
原标题:红河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党建工作组织员公告
点击下载>>>
来源:http://www.uoh.edu.cn/info/1068/7820.htm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面向市内选调教师2人公告
- 2024广东汕头技师学院招聘眼视光技术专业专任教师拟聘人员公示
- 2024四川宜宾市翠屏区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教师拟聘用人员第一批公示
- 2024年上半年四川凉山州雷波县考核招聘高中教师讲课成绩公示
- 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考核招聘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 2024河南南阳市卧龙区招聘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要求公告
- 2024湖南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批选调综合成绩排名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 2024辽宁辽东学院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第八次)
- 2024河南平顶山市湛河区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 2024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初中语文教师招聘1人公告(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