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清流县总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核准2018年县(区)属部分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8〕260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及市、县紧缺急需专业招聘政策规定,经研究并报请市人社局同意,2018年清流县总医院及部分乡镇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 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9日至2000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29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详见《2018年清流县总医院及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清流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smrsks.com/ql)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清流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98-8793565。
3.报名费:每人80元。
4.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报名表1张(详见附件2)。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