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温州鹿城区街镇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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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及《温州市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总体方案》精神,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推动街镇事业单位吸纳更多人才,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鹿城区街镇事业单位面向鹿城区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鹿城区街镇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在岗大学生村官计划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滨江街道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南汇街道计生服务站、五马街道计生服务站和松台街道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各1名。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鹿城区范围内,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在岗大学生村官”具体指2007年至今,经省市统一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1年以前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在岗大学生村官。留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符合上述条件,也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其他离岗的大学生村官和通过其他渠道招录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社区)级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本次选聘任职年限计算截止为2015年3月11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考核评价、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3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议室(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栋4楼)。
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工作合同、任职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在鹿城公务网、鹿城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并经所在村(社区)、街镇党(工)委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所有报名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7:30。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经区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在鹿城人事考试网公示3天。经资格审查和公示无异议的,取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综合考核、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