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祁东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一批)【招135人】
3、考试成绩
本次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职业中专的专业课教师、卫生系统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技能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七)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祁东县党建网查询公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经笔试、试教(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祁东县党建网查询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没问题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发出录聘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聘用等手续。受聘人员享受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增补聘用人员。
2、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以后,由人社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按期转正。卫生系统按《祁东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中要求执行。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岗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自介绍信开出之日起算。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七、监督电话
祁东县纪委办公室 0734-6264225
祁东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 0734-6259278
祁东县人社局 0734-6286110
本方案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祁东县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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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
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