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郴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95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文件精神,为满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需要,结合本市实际,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中共郴州市委编办、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统一组织实施郴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955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72名,11个县市区事业单位2648名(北湖区217名、苏仙区175名、资兴市195名、桂阳县476名、宜章县348名、永兴县123名、嘉禾县294名、临武县128名、汝城县329名、桂东县144名、安仁县219名), 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县直综合事业单位或乡镇事业站所人员35名(桂阳县10名、永兴县2名、嘉禾县4名、临武县9名、汝城县5名、桂东县5名,以下简称6县)。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另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如志愿到郴州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由编制、人社部门直接办理用编、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1)所有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招聘岗位的报考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3月23日至1997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专业岗位的须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质。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须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可参看《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4)报考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6县县直综合事业单位或乡镇事业站所的,须系郴州市2012年(含2012年)前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且任职满2年以上,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在2014年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包括汝城、桂东、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北湖区秋季公开招聘教师)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与事业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3),使用IE浏览器直接登录指定官方网站报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报考和网上缴费时间均为2015年3月23日9:00至3月31日17:00。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
5.打印准考证。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网上报名未缴费期间,报考人员可在网上修改本人的报考信息,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但网上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在选择考试科目时一定要选择《计划岗位表》上与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科目。
(4)报考人员报名缴费后,应认真核对“我的报名信息”,报考状态显示“缴费”,报名才算完成。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聘考试技术支持服务部门联系。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5)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
(6)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层次的岗位均须进行笔试。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须进行笔试,低于或等于5:1的岗位免笔试,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7)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以及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笔试的岗位,将于4月2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7日17: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4月8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