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洛阳市直(幼儿园)考试招录教师公告【招84人】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交纳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于2019年6月13日9:00至6月15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9年5月30日至5月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洛阳市计算机室(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A区253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及户口本。
8.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5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5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5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洛阳市市直考试招录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市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
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7)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洛阳市教育局105办公室(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教育局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动态”专栏)和洛阳教育城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笔试由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报考语文、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地理、俄语、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幼儿园、烹饪职位的考生,本人在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中自选一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4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卷面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和洛阳教育城域网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或试讲与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