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湘潭韶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人】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1)岗位代码01、02、03、04、05、14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涉及哲学、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
《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岗位代码06、07、08、09、10、11、12、13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涉及哲学、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
《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星期六)
公共基础知识:上午8:30-10:00
申论或专业知识:上午10:30-12:30。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申请退费。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相同试卷同一岗位所有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如考同一岗位的只有1人,则划定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生必须参加笔试两科考试笔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时间等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01、02、03、04、05、14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06、07、08、09、10、11、12、13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韶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相关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仪表等。
(四)面试比例。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未达1:2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笔试成绩
1、岗位代码01、02、03、04、05、14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2、岗位代码06、07、08、09、10、11、12、13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成绩×50%
(二)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01、02、03、04、05、14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06、07、08、09、10、11、12、13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