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梁平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6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09〕49号)和《中共梁平县委办公室、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梁平委办发〔2011〕5号)精神,完善村干部队伍激励机制,根据渝人发〔2006〕44号文件规定,经县委、县府研究同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决定从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6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从全县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从村五职干部中招3名(岗位1),从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招3名(岗位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梁平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五职干部(含村书记、主任、副书记、综合治理专干、综合服务专干)和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达到一定的村社区干部工作年限(详见附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受到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如: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时任负责人等,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年龄可放宽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党纪政纪处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曾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2009年以来参加录聘用考试过程中被考试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作弊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13日至14日工作时间内在梁平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梁山街道暗桥街50号439房间)报名。
⒉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街道)推荐,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所在乡镇出具的推荐报考材料及任职证明(须有乡镇主要领导签字)、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报名表》。
4.领取准考证: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4月24日工作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4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凡考生笔试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5月8日,地点为梁平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根据1:2的面试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