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青岛】市考试录用监狱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招50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现将2015年青岛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监狱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点击查看:2015年山东省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13人)
点击查看:2015年山东省【青岛】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招360人)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4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监狱医疗技术职位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5月5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嗅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7、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中财务管理、监管信息管理、医疗技术、心理矫正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8、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 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二、报名与身体初检
此次招考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身体初检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一)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入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二)单位初审。报名期间(含节假日)用人部门在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先不进行网上缴费,需下载打印《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均需打印两份),以备参加现场身体初检和资格复审时使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