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招聘计划)【79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58号)、《关于做好云南省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97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6〕6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公告及计划
(一)2016年曲靖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共797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96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人、各县(市、区)699人(麒麟区124人、沾益县63人、宣威市74人、马龙县60人、富源县86人、陆良县93人、师宗县74人、罗平县55人、会泽县70人)。
(二)《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及招聘计划于2016年5月9日在曲靖日报、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ynqjrs.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曲靖市特别需要、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农村基层“四项服务”人员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6年毕业生除外)。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0:00—5月22日24:00
(二)报考比例
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到1:3 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 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边远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
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ynqjrs.cn/wsbm)。
考生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登录。
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对考生进行标识,考生登录系统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四项操作:
(1)填写个人信息,必须按要求的格式如实录入或选择。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有无连接词,或仅有一个“学”字、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则属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确定报考岗位,要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并仔细查看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3)照片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照片要求:本人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约为160像素(高)×130像素(宽),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和上传照片后才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特别注意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是否己按要求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只有审核通过后的报名信息才是有效信息,未提交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均为无效信息。
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对己通过审核及在人工审核期间的报名信息都不允许再修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在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3.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只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年龄要求”、“性别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生源范围”、“学历性质”、“就业状况”、“招聘专业”、“岗位类别”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10个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电脑将列出上述10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10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进行交费;若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无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的,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提交人工审核,若未提交人工审核,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5月18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可在5月20日查询审核结果。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5月21日及以后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5月23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要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
4.网上交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时间:2016年5月18日0:00—5月24日24:00。
交费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交费”进入“易宝支付”系统,选择银行卡进行支付。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报名系统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20余家银行网上支付,也可使用非本人银行卡支付。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回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若10分钟后还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热线查询处理。
5.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名考试费:
(1)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
(2)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明。
(4)残疾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出具的证明。
(5)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且生活困难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办理时限:符合免交报名考试费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18日至5月24日工作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到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报考县(市、区)、经开区属事业单位的到相应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经开区人力资源局于5月25日前将《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免除报名费用汇总表》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结束两周内,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告。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而通过报名的,一律不予退费。
6.报名情况查询
报名期间,报名系统提供截止前一天24:00各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7.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1日。无打印条件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请求帮助打印。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74-3383190、3383575。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
笔试试题类别分为5大类10小类,即: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笔试试题类别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正高职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具有正高职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非正高职的岗位均必须参加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中心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麒麟区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8月15日后(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度确定),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规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成绩仅限2016年度有效。
(四)笔试成绩查分
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在符合查分情形下,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全客观题原则上不受理查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查分:
1.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或考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3.参加考试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申请查分,查分申请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中心负责受理。
六、笔试政策性加分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规定,只对曲靖市生源或户籍符合加分条件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予以笔试政策性加分。
(一)加分条件及加分分值
1.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其中选聘到我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