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盐湖区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30人】
为加快大学生村官的有序流动,优化我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增强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放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和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现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和注重工作实绩为原则,加快大学生村官有序稳妥流动,增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活力。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两种方式进行,共招聘乡镇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其中考核招聘26名,公开招聘4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任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服务地在盐湖区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3年;
(2)聘期考核1次以上;
(3)年度考核累计2年以上;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且获得双学士学位;
(5)获得区委、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二)公开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任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服务地在盐湖区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已被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自2016年10月11日起,在盐湖组工网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10月20日。
(2)报名地点:盐湖区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404房间)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