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石泉县招聘重点院校及高层次人才公告【招15人】
为大力引进重点院校毕业生来石工作,加快推进“三宜”石泉建设步伐,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点院校及高层次人才15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6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纪等不良记录、能履行岗位职责的985、211重点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限985、211院校。
(二)不符合应聘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延伸段9号)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二寸照片4张,同时填写《2017年石泉县公开招聘重点院校及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县境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县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初审后,提交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复审,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石泉县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7名面试考官所赋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面试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应聘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且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成绩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5天。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报考学历高的进入体检,学历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并按面试成绩从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结果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空缺人员将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报考岗位对应的报考学历分类别进行聘用:
1.本科生的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由用人单位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招聘人员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由县人社局报上级人事综合管理部核准签发《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后,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五年及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纳制内管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录用人员进制后,在我县最低工作年限为五年,期间不得调离、不得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考(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情况
本科生工资按不低于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执行。2017年标准为:本科生4200 元/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经县政府批准后,可在聘用人员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聘用人员工资总额中20%为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考核后兑现。
纳制内管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工资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其他待遇
1、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2、签订 5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给予安家补贴。具体标准为:本科生5万元(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博士研究生30万元(分五年兑现,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各按10%兑现)。
报名咨询电话:0915—6323083 0915—6311760
原标题:2017年石泉县公开招聘重点院校及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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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公开招聘重点院校及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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