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六安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42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委批准,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现就2015年度霍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根据县编委会批准的用编指标,纳入本次公开招聘的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425名(含省招聘(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和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标27名)。详见《2015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从以上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2名指标,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根据省卫计委卫科秘[2014]113号文件规定,报考省招聘(招募)计划到乡镇卫生院和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普通应、历届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含已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列入该计划招聘(招募)的医学类专业专科生,可享受1万元/人标准的一次性补助。
招聘计划(岗位)及本次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霍邱政府网、霍邱先锋网、霍邱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霍邱教育网、霍邱卫生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农村幼儿园及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一览表》。其中的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