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襄汾县劳动所、便民服务中心及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财会人员招聘实施方案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历年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仍在限考期内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 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如果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报市人社局批准。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人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和专业知识(占80分)。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财务会计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科目二:专业知识,包括会计基本理论知识、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等。
2、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制定面试方案,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到低分,按报考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可确定为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内容包括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及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面试组。每个面试组由5名考官组成,考官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面试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5)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三)考核、选岗
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考核合格者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对选择岗位都不满意者,可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予以递补。
考核方案由人社局负责制定,报县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