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襄汾县劳动所、便民服务中心及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财会人员招聘实施方案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襄汾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 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和命制有关材料的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故,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
八、组织机构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领导,县人社局在领导组的安排下组织实施。
组 长:苏嘉邦(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曹 佩(县政府副县长)
张青云(县政府副县长)
杜许堂(县政府副县长)
郭春平(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安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赵楼生(县财政局局长)
李玉明(县编办主任)
王成刚(县监察局局长)
赵书堂(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史增怀(县卫生局局长)
刘彦青(县教科局局长)
刘新岗(县畜牧中心主任)
王惠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宝贝(县水利局局长)
文慧敏(县民政局局长)
关悟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侯瑞(县人社局副局长)担任。
九、此方案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批核准后实施。
联系电话:0357-7183966 0357—7183983
原标题:襄汾县2015年公开招聘劳动所、便民服务中心及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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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襄汾县公开招聘财会人员计划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2015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